• 关于“第一批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 - [中小企业促进中心]

    2009-10-26

     

    关于“第一批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

    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搭建产业创新联盟互动平台,引导产学研创新成果服务产业化,建立产学研间互利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发展,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从2010年开始设立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

    为应对金融危机,全国各地产学研积极开展产业创新活动,积极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各地创新联盟以基地为依托,广泛联系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积极搭建公共资源配置平台,为企业提供创新发展服务。各基地广泛开展联合科技攻关,推广应有科研成果;大力开展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积极引导行业创新人才培养;大力开展理论创新活动,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现代企业创新理论,并推动新理论指导新实践,以此提升企业经营水平。产学研各界积极行动,以契约关系为纽带,全方位联合开展产业创新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目前,第一批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申请认定工作已经开始,请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单位提出申请,具体要求请见《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基地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101030日。特别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提出申请。

    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浙江办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皓铭

      话:0571-85066635,传真:0571-85066635

     E-mail: arivan185@126.com

    附: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

     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

    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认定及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立宗旨。为加强产业创新学术理论研究,推广创新成果,利用中心人才聚集,联系面广的优势,促进产学研相结合,推动我国各大产业科学创新发展,决定设立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以下简称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设立对象。(一)重点行业企业(园区);(二)生产制造或商贸流通企业;(三)承担企业创新教学或培训任务的大专院校、职业学校;(四)承担企业创新规划、咨询、研究工作的研究机构;(五)承担创新成果推广的中介机构及媒体单位。

        第三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设立的条件。(一)本单位具有开展产业创新研究、运作、实习、实验等基本条件;(二)本单位在全国同行业某一专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和示范带动作用;(三)本单位愿意承担相关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的主要任务。(一)承担中心及有关部门重点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二)为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提供产业创新方面的咨询服务;(三)开展业务培训,接受实习、实训;(四)组织国内外产业创新学术理论交流;(五)支持科学创新成果、科技成果的试验推广;(六)作为国内外同行考察学习的重点接待单位。

        第五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的设立程序。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每年考察认定一次,程序如下:(一)1—8月由申请单位提出《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申请书》(申请书在中心网站下载);(二)9—11月中心进行考察评估;(三)12月学术年会召开时,正式授牌。

        第六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的命名方式。产学研基地根据专业领域(如农业、商业、物流)设立,按照全国高科技企业xx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 的格式命名,分别承担本专业领域的相关工作任务。

        第七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实行开放式动态管理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须按年度提交工作报告,由中心组织考核评估。对工作开展不力,连续两年考核不达标的单位,给予摘牌处理。

        第八条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的申请、评审及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战略规划办公室归口管理。有关情况将在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网站及时发布(http:www.cstee.org)。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秘书处负责解释。

    全国高科技企业创新成果产业化研究中心

                                              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

    全国高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机构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负责人

      申请机构类别

    (    )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

    (    )创新成果研发基地

    (    )创新成果示范基地

    (    )其它

    申请基地预审名称

    新设基地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联系人

    推荐单位联系地址

    推荐单位联系电话

      申办人签字盖章

    申办时间

    2009年   月    日

    全国高技术产业化协作组织新设基地申请人简历表

    姓  名

    出生日期

    学 历

    毕业院校和专业

    职 称

    工作单位及部门

    民 族

    所从事的专业及时间

    工作简历(年份、单位及部门、从事何种工作、担任何种职务/职称等):

    个人主要业绩(主持和参与过的重要科技项目、获奖情况、发表论文专著情况、科技方面的各种荣誉称号、在相关学会中的任职等):

    目前正在承担的重大项目或任务(名称、来源、主持还是参与、起止时间等):

    本人申明:本表资料实事求是地描述了我的资格、经验和经历,我愿意认真履行我的职责,对机构高度负责。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全国高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

    申报条件

    全国高科技

    创新成果

    近视产品

    研发基地

    申请

    ①建设单位设置了相关工作机构和领导机构;

    ②建设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建设基地/园区的基础条件;③基地/园区建设能充分利用创新成果产业化优势;

    ④基地/园区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区域或行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

    ⑤基地/园区具有一定的工业雏形,具备形成科技新产品的条件,园区建设有利于区域可持续发展和区域环境质量的改善;⑥基地/园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较好,所有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①基地/园区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创建意义、基本思路、基础条件、预期目标、建设内容及进度安排;

    ②具有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水平,在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进步等方面具有建设基地/园区的基础条件;

    ③基地/园区建设在全国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和示范性;在企业、区域和社会层面存在科技转化、科学发展的典型或雏形。

    另附基地建设主体企业的相关材料!

    ①申请报告;

    ②企业战略规划;

    ③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科技创新成果取得的成绩介绍;

    ④产品质量报告、商标注册证书复印件;

    ⑤营业执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资质及许可证复印件和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⑥国家有特殊规定的产品要有认证、生产等许可证明(复印件);

    ⑦企业简介及产品说明书;

    ⑧CHC系统机构推荐资料; 

    全国高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基地回执表

    单位名称

    负责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历史上的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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